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受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于3月11日下午在杭州之江饭店举办了“2025年全省无生产设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法律法规宣贯培训”。
培训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周翔副会长主持。省药品检查中心药品检查科余林民副科长作了“B证企业检查缺陷案例分析”,对MAH现场检查要点进行了介绍,并对MAH典型案例及缺陷进行了分析解剖;省药品监督局药品生产处王慧群副处长作了“药品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的宣贯解读,重点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及在履行主体责任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点评;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处王卫东处长介绍了“MAH药品委托生产智慧监管探索试点工作情况介绍”,同时要求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增加法律法规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控药品质量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全省77家B证企业共160余位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全员培训学习,并参加了培训后的统一测试评估。

